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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文件材料收集归档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10-31
  • 来源: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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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在疫情防控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大量文件材料,是学校党政领导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员工抗击疫情的真实写照,是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协同应对突发事件的真实记录。收集整理和保管利用好这些文件材料,对于发挥档案工作基础性支撑性作用,和今后工作查考、历史研究等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档案工作的通知》(档函〔202010号)、福建省档案局《关于做好我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文件材料收集归档的通知》(闽档发明电〔20205号),现就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工作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明确职责、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确保齐全完整。各单位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档案管理,压实责任、层层把关,确保文件材料无遗漏。校档案馆要积极配合、主动服务,加强对全校疫情防控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和归档移交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及时归档。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档案是指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直接形成且具有保存价值的纸质文件、照片、音像、电子文件、实物等形式和载体的原始记录。收集范围主要包括:

1.各级领导关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批示、讲话和各级领导视察、检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时形成的文件材料;

2.学校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和恢复开学等的规定、办法、意见、通知等文件材料;

3.学校各单位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计划、安排、工作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报告、各类报表、工作总结、会议记录等材料;

4.学校各单位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种预案、方案、医案、标准及治疗技术与操作规程等材料;

5.有关科研单位和相关学院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形成的科研材料、实验数据等材料;

6.医药用品和相关物资的生产、采购、调拨和保障师生员工生活等方面的材料;

7.接受社会捐赠及校友捐赠资金、物资收储、分配使用等方面的材料;

8.加强与疫情防控有关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助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等方面的材料;

9.疫情防控工作中各类新闻报道、防控知识、宣传品及宣传材料;

10.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典型事迹及表彰活动等方面的材料;

11.其它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文件材料。

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档案保管期限统一定为:永久。

三、各单位要把疫情防控工作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对照疫情防控工作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规范整理后移交校档案馆集中统一管理,归档工作在校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两周之内完成。联系人:徐渝榕,联系电话:22865018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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