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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档案学会关于2017年福建省科协第十七届学术年会档案分会场论文组织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10-28
  • 来源: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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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省档案学会八届五次常务理事会议研究决定,2017年福建省科协第十七届学术年会档案分会场定于9月在漳州市召开,主题为“档案信息化发展”。届时,年会将设主会场和分会场。现就做好论文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论文组织

    2017年省科协第十七届学术年会档案分会场,由省档案学会主办、漳州市档案学会承办。各团体会员、专业委员会要切实做好论文的组织工作,积极动员和组织本辖区、本行业系统的档案工作者撰写论文并参会,各团体会员、专业委员会组织的论文不少于15篇(其中省档案学会第八届理事会成员每人应撰写并提交1篇论文)。由于论文审稿环节的要求,加之论文往返邮寄时间的问题,各团体会员、专业委员会与审稿人、论文作者应加强沟通联系,切实按规定要求操作,并尽量提前完成。论文作者须是省档案学会会员,非会员的可登录(www.fj-archives.org.cn)下载《福建省档案学会关于做好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闽档学〔2011〕3号),并及时在网上办理入会手续。

    二、论文审稿

    论文投稿截止日期5月31日。论文审稿程序如下:

    1.一审。省档案学会各团体会员、专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本行业系统内论文的一审工作。一审应对论文从严把关,杜绝抄袭,已发表过的文章不再入选,并重点指导作者进行论文的学术和文字等方面的修改和提高,于6月15日前退回作者修改。论文作者按一审意见修改并按论文格式要求排版后寄回一审把关,一审于6月30日前将修改合格的论文寄往二审。

2.二审。漳州市档案学会、福州市档案学会、省档案学会高校档案专业委员会分别承担第一片区、第二片区、第三片区的论文二审。(漳州市档案学会联系人:苏春红,联系电话:13906968692;福州市档案学会联系人:郑晓丹,联系电话:15960026969;省档案学会高校档案专业委员会联系人:林东,联系电话:13015768836。)二审应于7月15日前审核完毕,并将论文及审稿单分别退回作者修改。作者修改后于7月25日前寄回二审把关。二审单位须于7月30日前从论文中择优推荐不少于20篇质量较高的论文报送省档案学会,作为年会的候选论文(论文电子版以及《论文审稿单》扫描件或拍照件发送至学会邮箱:2008fjda@163.com;联系人:梁伟灿,联系电话:0591-87816150、15980297796)。

    3.三审。省档案学会秘书处负责论文三审。三审未通过的论文,将于8月10日前退回二审。三审通过的论文,将入选省档案学会年会《论文集》,并于8月20日前交付印制。

    三、其他事项

    1.负责论文一审、二审的单位要严把论文质量关。特别是二审单位,要严格审核一审提交的论文,确保论文符合主题要求,凡不符合主题的论文直接剔除,不得向三审提交。

    2.省档案学会将建立论文组织奖励机制,二审单位提交至三审但未通过三审的论文,省档案学会将给予二审单位50元/篇的审稿费;论文通过三审并入选的,省档案学会将给予二审单位100元/篇的审稿费。同时,将研究确定论文组织工作的优秀单位,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3.提交三审的论文,省档案学会对论文进行查重检测,对查重率高的将给予通报。对查重检测通过的论文,省档案学会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奖,并择优在年会上进行交流。


                                   福建省档案学会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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